尼日利亚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征收1%预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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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扣税加密税监管交易所尼日利亚P2P
2026-08-04来源: crypto.news
尼日利亚对加密货币交易所征收1%预扣税

尼日利亚税务机关已发布详细的加密货币税收规则,要求交易所和P2P市场运营商收集、报告并汇缴虚拟资产交易产生的税款。

摘要

  • 平台必须从应税加密货币处置中预扣1%,而稳定币销售根据指南仍免征。
  • 质押、挖矿、空投和DeFi奖励在归类为应税收入时可能面临10%的预扣税。
  • 代币兑换法币和法币兑换代币的转账需缴纳1.5%的印花税,由平台和市场根据指南收取。
  • 部分预扣税需以原始代币汇缴,而增值税则遵循交易的支付货币。
  • 尼日利亚的框架将交易所和P2P运营商置于报告和执法职责的中心。

尼日利亚税务局于7月31日发布了虚拟资产税收指南。该机构于8月3日公开宣布该框架,称其解释了2025年《尼日利亚税收法》和2025年《尼日利亚税收管理法》如何适用于数字资产。

最不寻常的要求之一涉及支付形式。根据指南,源泉扣缴的所得税和印花税必须以基础交易中使用的代币汇缴给NRS。而增值税则必须以支付时使用的货币支付。

尼日利亚加密货币税收规则将征收责任转移至平台

平台必须从加密货币、证券型代币和适用的非同质化代币的应税处置收益中预扣1%。该扣款作为纳税人最终所得税账单的预付款,而非单独的最终税。

涉及稳定币的销售免征该1%的预扣要求。然而,该豁免并不一定消除稳定币活动可能产生的所有纳税义务。最终处理取决于交易、纳税人以及是否产生收入或应税收益。

质押奖励、挖矿收入、空投和去中心化金融的回报在视为应税收入时可能面临10%的预扣税。平台和P2P运营商在处理相关付款时必须进行扣缴。

规则还对法币兑换代币和代币兑换法币的转账征收1.5%的印花税。处理交易平台或市场必须从记入收款人的虚拟资产中收取该税。

纳税义务取决于资产的使用方式

尼日利亚不再通过2023年《财政法》引入的旧有独立10%资本利得模式对所有加密货币利润征税。根据2025年改革,数字资产处置的收益构成应税收入的一部分,并适用适用于纳税人的税率。

除符合条件的小公司外,公司通常对应税利润和收益适用30%的所得税税率。小公司大致定义为年营业额不超过1亿奈拉且固定资产不超过2.5亿奈拉。个人则适用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

应税事件包括出售、交换或转让资产时受益所有权的变更。以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必须按交易日的市场价格估值,并计入应税收入。NRS要求使用公认交易平台的估值。

仅仅持有比特币或其他代币不征税。同一所有者控制的钱包之间的转账,若受益所有权不变,也不在征税范围内。其他排除项包括在出售前铸造NFT、接受加密货币支持的贷款以及在奖励产生前锁定代币进行质押。

交易所必须将交易与税务身份关联

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必须进行税务登记,并保存记录,显示获取日期、成本、处置价值、费用和交易对手方。他们还必须提交信息,使NRS能够识别应税用户和交易。

正如crypto.news先前报道,尼日利亚《税收管理法》要求注册平台将客户活动与税务识别号以及适用的国民识别号关联。

报告可包括客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和交易价值。平台还必须报告大额或可疑活动,并保留身份和交易记录至少七年。

该框架明确包括P2P市场运营商。这弥补了当买卖双方通过匹配平台而非传统中心化交易所进行交易时可能出现的征收缺口。

尼日利亚更广泛的加密框架仍在发展中

总统博拉·蒂努布通过7月18日的行政命令指示NRS发布该税收政策。该命令设立了一个虚拟资产委员会,由尼日利亚中央银行担任主席,NRS和证券交易委员会担任副主席。

正如crypto.news在相关报道中所述,该委员会协调现有监管机构而非取代它们。SEC保留对证券相关资产的权力,而中央银行监督涉及非证券资产的支付、结算和托管服务。

尼日利亚参议院正在单独审议《2026年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监管法案》。该措施于6月通过二读,并提交至参议院资本市场委员会。如果颁布,将为交易所和其他数字资产业务建立许可和合规要求。

接下来的直接步骤落在交易所和P2P运营商身上。他们必须调整交易系统、客户记录和汇款流程,以满足NRS的要求。可能还需要关于代币托管、转换程序以及该机构如何接收和核算以多种数字资产支付的税收的进一步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