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已在金融廳內設立了專門的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將數位資產監管提升為獨立部門,同時該國持續擴大其加密貨幣監管框架。
摘要
- 日本金融廳已於8月7日成立專門的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
- 新部門將加密貨幣監管、創新與數位支付規劃整合於同一部門之下。
- 此次重組緊隨日本近期將加密貨幣重新分類為金融工具的法律之後。
- 此舉正值監管機構持續加強對加密貨幣公司的監管,同時推進數位資產改革之際。
日本出版物NADA NEWS報導,金融廳於8月5日宣布將設立新的加密貨幣與穩定幣部門,組織重組於8月7日生效。
新部門將在資產運用與保險監督局下運作,取代先前由綜合政策局風險分析課下的加密貨幣與區塊鏈創新辦公室及加密貨幣監控辦公室處理加密貨幣相關工作的結構。
透過設立獨立部門而非依賴辦公室級單位,監管機構正式將其組織結構中的加密貨幣監管提升至更高層級。
在新部門下,金融廳將監督三個專門辦公室。加密貨幣監控辦公室將繼續監督加密貨幣交易所營運商,而新成立的創新推進辦公室與數位支付規劃辦公室將專注於金融創新與數位支付政策。
該機構表示,此次重組旨在應對金融數位化帶來的新監管需求,同時在技術持續演進下加強其監督金融機構的能力。
此次重組緊隨日本金融法改革之後
組織變更僅在數週前日本通過對《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全面修正案,將加密資產重新分類為金融工具之後進行。
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該立法將加密貨幣監管從《支付服務法》下建立的框架中移出,在該框架下數位資產主要被視為支付工具。
修正後的法律還引入了加密貨幣交易的內線交易限制,要求市場參與者避免基於重大非公開資訊進行交易。
同時,某些加密貨幣發行者須遵守年度揭露要求,旨在提高透明度,而對未註冊營運的企業的罰款也大幅提高。
根據該立法,未註冊加密貨幣業務的最高監禁刑期將從三年提高至十年,而最高罰款將從300萬日圓提高至1000萬日圓,一旦條款生效。
財務大臣片山五月先前表示,這些改革旨在加強市場公平性、透明度和投資者保護,同時在金融市場持續變化的情況下擴大成長資本的取得管道。
加密貨幣監管持續擴大
新部門的成立也緊隨其他幾項政策舉措,這些舉措使加密貨幣監管更接近日本傳統金融市場。
據日經新聞報導,在7月於東京舉行的一場金融會議上,自民黨議員木原誠二表示,日本目前對加密貨幣交易的兩倍槓桿上限過於嚴格,限制了市場流動性和價格發現。
木原誠二領導自民黨的次世代AI與鏈上金融專案團隊,他表示放寬槓桿限制是該國持續數位資產改革的一部分,但尚未宣布實施時間表。
另外,修訂後的金融法為加密貨幣收益引入獨立稅收框架奠定了法律基礎,包括實際20%的稅率和三年的虧損結轉扣除。先前的報導指出,這些稅收條款預計在配套法規完成後於2028年生效。
同一改革方案也推進了國內加密貨幣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準備工作。日經新聞早前報導,金融廳正在準備修訂投資信託規則,一旦法律框架最終確定,可能允許比特幣ETF。
穩定幣監管在執法加強之際到來
設立專門的加密貨幣和穩定幣部門之際,日本監管機構繼續對離岸加密貨幣交易所執行註冊要求。
本月早些時候,Bitget 宣布將立即停止接受來自日本的新用戶,然後從11月1日起引入帳戶限制,並在12月31日自動平倉所有剩餘持倉,退出市場。
該交易所的退出是在日本金融廳自2023年開始多次警告其涉嫌在沒有當地註冊的情況下提供加密貨幣服務之後進行的。2025年,關東財務局也警告了BTG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認定其以Bitget名義運營,涉及未註冊的在線場外衍生品招攬。
在執法活動的同時,日本繼續通過單獨的政策舉措推動數字資產發展。首相高市早苗此前將Web3描述為國家創新戰略的一部分,而立法者繼續在不斷演變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下推進涵蓋稅收、投資產品和市場行為的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