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擬強制國內加密平台執行旅行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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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資料共享加密平台旅行規則監管台灣VASP
2026-08-05來源: crypto.news
台灣擬強制國內加密平台執行旅行規則

台灣已提議要求所有國內加密貨幣平台轉帳時強制共享客戶資訊,新的旅行規則要求預計於十月開始實施。

摘要

  • 台灣已提議自十月起,所有國內加密貨幣平台轉帳時強制共享客戶資訊。
  • 超過新台幣三萬元的轉帳將需要額外的發送方身份驗證,而接收平台必須核實受益人的詳細資訊。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計劃在2027年底前將旅行規則要求擴展至跨境VASP轉帳。
  • 該提案基於台灣新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該法於七月為加密貨幣業務引入了完整的許可框架。

根據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的資訊,週二發布的修正草案將要求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VASP)在國內加密貨幣平台之間的每次轉帳中交換客戶資訊,無論交易金額大小。

監管機構表示,超過新台幣三萬元(約930美元)的轉帳在處理前將面臨額外的身份驗證要求。

該提案還要求接收VASP核實發送平台提供的受益人詳細資訊是否與其自身記錄中的資訊相符。金管會表示,修正案將在最終規則通過前進行30天的公眾諮詢。

台灣擴大旅行規則要求

根據擬議框架,處理超過新台幣三萬元門檻轉帳的平台將需要傳輸更詳細的客戶資訊。

對於個人發送者,金管會表示平台必須在現有轉帳資訊之外提供客戶的出生日期和居住地址。公司發送者則需要披露其官方識別號碼和註冊營業地址。

接收平台將不再僅限於接受傳輸的資訊。提案要求他們在完成交易前,將從發送VASP收到的受益人資訊與其自身客戶記錄進行比較。

監管機構還概述了下一階段的推出計劃。雖然十月的變更適用於台灣加密貨幣平台之間的轉帳,但金管會表示計劃在2027年底前將相同框架擴展至涉及國內外VASP的交易。

台灣的加密貨幣規則已超越AML註冊

最新提案是在台灣最近對其加密貨幣監管框架進行全面改革之後提出的。

2026年7月,台灣通過了《虛擬資產服務法》,以涵蓋交易所、交易平台、託管人、轉帳提供商和其他加密貨幣業務的許可制度取代了先前的反洗錢註冊模式。該立法還引入了涵蓋網路安全、客戶資產隔離、內部控制、財務報告和市場行為的營運標準。

根據該法律,加密貨幣公司必須在營運前獲得金管會的批准,而已在台灣早期AML制度下註冊的企業則獲得過渡期以取得完整許可。

該立法還為穩定幣發行者引入了專門規則。在台灣發行代幣之前,公司需要獲得金管會和台灣中央銀行的批准,同時維持以信託方式持有並受審計和公開揭露要求約束的完全支持儲備。

除了許可之外,《虛擬資產服務法》還針對未經許可的加密貨幣活動、非法穩定幣發行、詐欺和市場操縱設立了刑事處罰,取代了先前主要側重於AML的合規框架。

早期的旅行規則計劃面臨實施障礙

台灣早在2021年就已將旅行規則條款納入其反洗錢法規,但這些要求從未實施。

FSC表示,當時各轄區的監管方法差異、資訊共享標準不相容,以及跨境系統連接的技術挑戰,使得當局無法將該框架付諸實行。

監管機構現在計劃先引入國內要求,然後在明年將其擴展至國際轉帳。

另外,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在7月報告稱,旅行規則的實施在全球範圍內持續擴大。根據這個國際標準制定機構的數據,接受調查的轄區中,已有83%制定了旅行規則立法,高於2025年的73%。

儘管有所增加,FATF表示實施情況仍然不均衡,因為許多轄區在採用法律框架後仍面臨執法和營運上的挑戰。

加密貨幣監管已成為更大的政策焦點

台灣的加密貨幣政策在過去一年中已遠遠超出許可證和反洗錢要求。

2025年12月,法務部揭露其持有210.45枚比特幣及其他在刑事調查中查獲的加密貨幣,包括穩定幣、以太幣、BNB、波場和Livepeer。法務部表示,這些資產仍由政府保管,當局正在評估公開拍賣等選項,尚未對其處置做出最終決定。

這項揭露也引發了台灣立法機構內部的辯論,立法委員柯如鈞敦促政策制定者研究比特幣是否可作為國家戰略儲備資產的一部分。

大約在同一時間,台灣中央銀行呼籲在監管穩定幣發行商方面扮演正式角色,認為儲備管理和支付系統風險需要與FSC一起進行直接監督。許多這些提議後來被納入7月通過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賦予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機構共同負責穩定幣批准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