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為期五年的加密貨幣稅收豁免政策,在幣安創辦人趙長鵬本週重新引起關注後,再度成為焦點,並引發新的說法,稱該國已成為「0%加密貨幣稅收天堂」。
摘要
- 泰國對符合條件的個人加密貨幣收益提供豁免,直至2029年,前提是交易透過當地持牌資產營運商進行。
- 第399號部級條例於2025年9月成為法律,但追溯自2025年1月起適用。
- 未持牌的離岸交易所、質押獎勵、挖礦收入及企業利潤不會自動獲得稅收豁免。
- 泰國證監會持續加強本地監管,同時在全國發展加密貨幣ETF、衍生品及託管基礎設施。
- 海外美國人通常仍需就全球收入繳納美國稅款,包括應稅的加密貨幣收益。
該豁免是真實的,但既非新政策,也非無限制。泰國內閣於2025年6月17日批准了該措施,第399號部級條例於2025年9月5日在《皇家公報》上發布。
該規則豁免自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期間,符合條件的個人因加密貨幣及數位代幣轉讓所產生的收益。關鍵在於,交易必須在泰國法律許可的數位資產交易所、透過經紀商或與交易商進行。此條件使該政策與其說是全面的稅收假期,不如說是將交易活動引入泰國受監管市場的激勵措施。
泰國0%加密貨幣稅是現有的五年規則
泰國財政部描述該措施為將國家建立為全球「數位資產中心」計畫的一部分。內閣於2025年6月批准了該原則,而最終法規在數月後納入法律框架。由於該規則適用於自2025年初起收到的應稅收入,其稅收優惠追溯至1月,儘管法規本身於9月才發布。
稅務局的現行法規現已包含第399號法規新增的豁免。該豁免涵蓋投資者透過合格持牌營運商轉讓加密貨幣或數位代幣所產生的成本以上收益。措辭很重要,因為該規則涉及符合條件的轉讓收益;依其條款,它並未消除所有類型的加密相關收入的稅收。
這意味著將泰國描述為加密貨幣「免稅」可能具有誤導性。質押獎勵、挖礦收入、以代幣支付的薪資、商業收入及企業利潤不會自動獲得轉讓收益豁免的覆蓋。其處理方式取決於其他泰國稅務規則及納稅人的具體情況。居住地、收入來源及跨境義務也可能改變個人最終應繳納的金額。
政府的目標比減少個人交易者的帳單更為廣泛。在2025年6月的聲明中,財政部表示該政策旨在引導交易透過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及反洗錢當局監管的泰國營運商進行。它還表示,這項變革可能增加經濟活動,並在中期內帶來「不少於10億泰銖」的額外稅收。該數字是政府預測,而非經核實的結果。
持牌交易所是稅務優惠的守門人
最大的實際條件是合格處置發生的地點。泰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維護著一份當前註冊的持牌數字資產交易所、經紀商和交易商名單。該豁免適用於在這些受監管類別內進行的轉讓,這使得國內持牌公司相對於未持有泰國授權的離岸場所具有明顯優勢。
這種結構符合泰國更廣泛的執法方式。2025年,監管機構採取行動阻止訪問多家未持牌的外國交易所,如先前報導。2026年4月,SEC在封鎖Exmix之前再次警告投資者,稱該平台缺乏所需的泰國數字資產牌照。傳達的信息是一致的:泰國希望進行加密貨幣交易,但希望更多此類活動通過其可監管的實體進行。
泰國為期五年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稅豁免於2025年6月宣布,並附有相同的持牌運營商條件。因此,2026年8月社交媒體上的重新關注並不代表新的內閣決定或延長至2029年之後。這是對一項已實施一年多政策的重新發現。
監管範圍仍在演變。2026年5月,SEC提出了對淨資本和託管規則的修改,稱這將支持更多本地交易和客戶資產託管,同時減少對外國服務提供商的依賴。該提案強化了稅收減免背後的經濟邏輯:降低合格個人的稅收成本,同時在泰國境內建立更多的交易、託管和合規基礎設施。
泰國在開放加密貨幣市場的同時並未取消管控
稅收豁免與其他旨在擴大受監管數字資產的措施並行。4月,SEC就國內加密貨幣ETF框架展開諮詢,涵蓋基金管理、受託人及其他運營要求。泰國也已推進加密貨幣衍生品和代幣化資產基礎設施,為受監管機構提供更多參與方式,而不必將所有活動開放給不受限制的使用。
與此同時,泰國並未將加密貨幣視為普通貨幣。泰國銀行政策繼續不鼓勵將數字資產作為商品和服務的廣泛支付手段,SEC規則也限制數字資產業務在批准的框架之外促進此類使用。這一區別很重要,因為有利的投資稅收政策並不等於不受限制的加密貨幣商業活動。
TouristDigiPay展示了政府如何試圖彌合這些立場。據crypto.news報導,該計劃允許符合條件的外國遊客在通過泰國的QR支付基礎設施消費之前,將數字資產轉換為泰銖。商家收到的是當地貨幣而非加密貨幣。該模式擴大了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活動,同時將最終支付保留在受監管的泰銖系統內。
監管收緊在8月仍在繼續。SEC的KYC和客戶監控指南將於2026年8月16日生效,要求加強受益所有人檢查、資金來源審查和交易監控。6月,監管機構還提出了數字資產轉移規則(Travel Rule)以規範轉移數據。
因此,泰國的做法最好理解為受監管的回流。國家正在利用稅收減免、持牌交易所、ETF開發、代幣化項目和受控支付實驗來吸引資本,同時保持監督。這與主要圍繞保密或最低監督的經典避稅天堂模式不同。泰國財政部也表示,稅務局正在努力實現經合組織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該框架旨在增加跨境稅務數據交換。
移居泰國並不能免除美國的加密貨幣稅
與美國的對比在個人稅務層面最為明顯。美國國稅局將數位資產視為財產。當納稅人出售數位資產以換取美元或類似貨幣時,國稅局表示,該出售通常會產生可認列的資本利得或損失。即使納稅人未收到資訊申報表,也必須申報應稅的數位資產交易。
對於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來說,搬遷並不會自動改變這項聯邦義務。更新的國稅局指引指出,居住在國外的公民和居民外國人通常需就全球收入繳納美國稅。因此,居住在曼谷的美國公民可能符合泰國對合格交易的免稅資格,但仍可能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美國的申報或納稅義務。
這使得社群媒體上聲稱美國交易者可以簡單地移居泰國而無需納稅的說法尤其危險。泰國的免稅政策僅決定符合條件的收益在泰國稅法下的處理方式,並不能凌駕於其他國家的稅法之上。任何考慮搬遷的人還需要考慮居住測試、外國帳戶申報、稅收協定規則以及每筆交易的性質。
儘管如此,這項政策形成了競爭性的對比。泰國選擇了一項與當地監管參與掛鉤的直接、有時限的稅收優惠。而美國則繼續對數位資產收益徵稅,同時透過證券規則、申報要求和市場結構立法來推行加密貨幣政策。《CLARITY法案》已在參議院程序中推進,但仍需政治協商,顯示兩國正透過截然不同的政策工具進行競爭。
更困難的問題在於,泰國能否將暫時的稅收優勢轉化為可持續的產業成長。除非政策制定者延長或取代該政策,否則免稅將於2029年12月31日到期。交易所和交易者可以迅速對稅收優惠做出反應,但對於辦公室、招聘、託管和基礎設施等長期決策的企業,則需要對到期日之後的情況有信心。
常見問題
泰國的加密貨幣真的徵收0%稅嗎?
符合條件的個人從加密貨幣和數位代幣轉讓中獲得的收益,在2029年12月31日前可免徵泰國個人所得稅。交易必須使用根據泰國數位資產法獲得許可的交易所、經紀商或交易商。該規則並非對所有形式的加密貨幣收入都全面免稅。
免稅是否涵蓋離岸交易所?
並非自動涵蓋。第399號法規將免稅與在持牌數位資產交易所、透過持牌經紀商或持牌交易商進行的轉讓掛鉤。使用離岸或未持牌場所的交易者不應僅因居住在泰國就假定這些收益符合資格。
美國公民可以移居泰國並避免加密貨幣稅嗎?
不能僅透過搬遷來實現。國稅局通常對美國公民和居民外國人的全球收入徵稅,包括應稅的數位資產收益。泰國的免稅政策可能改變符合條件交易的泰國稅務結果,但並不能取消美國的聯邦義務。
更合理的結論是,泰國為受監管的加密貨幣活動創造了強有力的激勵,而非一個不受限制的避稅天堂。該政策可以降低符合條件收益的泰國個人稅,但其持牌平台條件、申報框架和2029年到期日仍然是決定其對交易者、交易所和建設者價值多少的核心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