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無法為交易虧損承擔責任,責任歸屬遵循授權原則:Brickken 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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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責任BrickkenERC-8226交易法律人工智慧
2026-08-14來源: crypto.news
AI無法為交易虧損承擔責任,責任歸屬遵循授權原則:Brickken CEO

AI代理已開始在無需人類持續批准的情況下執行交易和轉移資金,促使Brickken首席執行官Edwin Mata主張,責任必須跟隨授予軟體的權限,而非歸屬於AI本身。

摘要

  • AI代理無法承擔法律義務,因為現行法律不承認它們為法人。
  • Mata表示,當代理在授權範圍內行事時,委託人通常承擔後果。
  • ERC-8226提議為AI代理設定時間限制、財務上限、撤銷控制及可驗證記錄。
  • 美國證券規則已要求經紀商控制存取受監管市場的自動化系統。

Sandmark於8月6日報導,現行法律對自主金融代理造成的損失沒有提供單一答案,法院需審查每筆交易中的用戶、開發者、平台和機構。

該報導指出,合約法、過失規則、產品責任和信託義務都可能適用,取決於誰控制代理以及損失原因。用戶可能承擔授權交易的結果,而如果設計缺陷、防護不足或資訊錯誤導致代理超出預期角色,開發者或平台可能面臨索賠。

針對此問題,律師兼代幣化平台Brickken首席執行官及聯合創始人Edwin Mata告訴crypto.news,責任絕不應直接歸於軟體。

「根據現行法律,AI不是能夠承擔義務或責任的法人。它是代表自然人或法人行事的技術系統。」

據Mata稱,調查應確定誰授權了代理、它代表誰的利益以及它獲得了哪些權力。此類調查有助於區分在批准策略內做出的虧損決策與超出代理限制的交易。

AI代理的責任隨授予的權限而定

Mata將這種法律關係比作授權委託書,一方在定義範圍內獲准代表另一方行事。他表示,當發行人、銀行或投資者授權代理進行交易時,委託人通常承擔在該權限內行為的後果。

同樣地,投資者不能僅因軟體產生不利結果而拒絕交易。價格損失本身並不表明代理未經許可行事或另一方未履行職責。

「發行人不能僅因決策由軟體生成而否認不利但已授權的交易,」Mata說。

當代理超出其權限時,責任可能發生變化。Mata表示,如果開發者、平台或金融機構的設計或控制導致或允許失敗,它們可能面臨風險,但最終評估取決於事實和適用法律。

Sandmark在其報告中也引用了類似的法律區分。Astraea Counsel創始人Chanté Eliaszadeh告訴該刊物,責任通常跟隨控制權。她表示,當代理代表用戶行事時,用戶通常是起點,但如果為自主交易行銷的系統以可預見的方式失敗,開發者可能面臨風險。

隨著代理直接存取錢包和支付系統,這個問題變得更加緊迫。5月,Keyrock的一份報告發現,AI代理在過去12個月內通過1.76億筆交易結算了7300萬美元,其中USDC佔所檢查支付的98.6%。

Coinbase也已將代理連接到交易、投資組合管理和用戶設定限額內的支付。截至7月,Chainalysis已統計Base上超過1億筆與x402相關的支付,但該分析公司表示,迷因幣農場和自動化活動貢獻了早期交易總量。因此,這些數字並不只代表獨立代理購買商品或服務。

人類的批准需要明確且可執行的限制

雖然一個人可能正式批准代理人的活動,但Mata表示,如果該人無法理解被授予的權限,僅同意並不能提供有意義的控制。

在他看來,有效的授權需要一份允許的操作清單和符合條件的資產,以及對單筆交易和總支出的限制。授權還應指定其持續時間、需要人工審查的條件、委託人撤銷訪問的權利,以及每一項行動的記錄。

此類控制已經出現在商業產品中。Anchorage Digital在5月推出了代理銀行業務,具備驗證身份、支出限制和審計控制,用於訪問加密貨幣和傳統支付軌道的自主系統。

Visa和Wirex已分別測試了代理主導的穩定幣支付,用於軟體訂閱、行銷預算和採購。根據Wirex的說法,這些試驗旨在檢查當軟體為用戶或企業發起支付時的安全性、可靠性、透明度和消費者控制。

6月的代理支付指南解釋了x402如何允許自主軟體使用穩定幣支付數據、計算服務和在線資源。由於這些支付可以在沒有個人批准每筆交易的情況下進行,授權系統必須確定代理可以購買什麼、可以花費多少,以及其訪問何時結束。

ERC-8226將在鏈上記錄AI代理的授權

Mata指出ERC-8226,即提議的受監管代理授權標準,是使委託權限可驗證的一種模型。

作為以太坊標準草案於4月12日提交,ERC-8226專為使用代幣化受監管資產的AI代理設計。該提案由Brickken的貢獻者Ludovico Rossi、Dario Lo Buglio、Thamer Dridi和Nabil El Alami Khalifi撰寫。

該標準被稱為RAMS,將允許經過驗證的委託人授予鏈上代理權限,該權限受資產、操作、持續時間和貨幣價值的限制。當代理嘗試執行交易時,受監管的代幣合約可以檢查授權。

該提案分離了代理主導交易中可能出現的三個問題。身份註冊表將確認代理存在,合規提供者將確定委託人是否有資格交易該資產,而RAMS註冊表將驗證計劃的操作是否在委託授權範圍內。

根據草案規範,授權可以設置單筆交易的最大金額和跨多筆交易的累計金額。它還可以包括激活和到期時間、允許的資產、批准的操作、撤銷功能,以及顯示代理已使用多少權限的記錄。

Mata表示,RAMS不會將責任轉移給代理,也不會為委託人賠償授權損失。相反,提議的標準將提供證據,顯示誰授予了權限、代理可以做什麼,以及交易是否保持在這些限制內。

「其目的是使歸因可驗證:誰授予了權限,代理被允許做什麼,是否保持在這些限制內,以及當未保持時,哪個人或控制失敗了。」

ERC-8226仍然是草案,而不是已採用的以太坊標準或法律要求。其討論頁面還列出了未解決的問題,包括代理購買的代幣應保留在代理的錢包中,還是直接結算到委託人的錢包中。

美國規則將責任留給受監管的公司

對於美國市場,現有的證券規則已經對提供交易所和另類交易系統訪問權限的公司施加了義務。

根據SEC規則15c3-5,提供市場訪問的經紀交易商必須在其直接和獨家控制下維持財務和監管風險控制,但有限例外情況除外。SEC指南指出,即使經紀交易商使用獨立第三方提供的技術,其仍對這些控制的有效性負責。

該規則要求進行自動化的交易前檢查,旨在阻止超過預設信用或資本門檻的訂單。它還要求控制措施,限制交易系統僅供授權人員使用,阻止被禁止的證券交易,並向監控人員提供即時的執行報告。

對於消費者支付,E條例要求預先授權的電子資金轉帳必須附有帳戶持有人的書面或類似認證的授權。CFPB的指導意見也指出,授權過程應證明消費者的身份和同意,同時允許消費者在特定程序下停止或撤銷未來的付款。

目前CFPB的規則並未直接說明,當AI代理獨立選擇和執行個別轉帳時,諸如「管理我的投資組合」這類長期指示應如何適用。Sandmark報告指出,律師們對於被操控的代理付款是類似於因憑證被盜而導致的未授權轉帳,還是在先前授予的權限下進行的授權交易,仍然存在分歧。

在美國以外,英格蘭銀行副行長Sarah Breeden在6月表示,金融監管框架並非為自主代理而設計,要求每個行動都獲得人工批准可能不切實際。她表示,監管機構正在考慮更強有力的保障措施,包括在故障AI模型威脅交易系統時,設置斷路器或全市場的緊急停止開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