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監理署於8月27日修訂了其銀行監管和執法框架,指示檢查員專注於重大財務風險和實質性違規,而非輕微的程序缺陷。
摘要
- OCC修訂了兩份監管手冊,以一致地優先處理重大財務風險和實質性法律違規。
- 該機構於週四下午首次公開發布其「需關注事項」手冊。
- 擬議規則根據潛在的客戶傷害將法律違規分為實質性和技術性兩類。
- 技術性違規可能只需糾正,而無需執法行動、MRA或監管機構規定的補救方法。
- 意見截止日期為提案在《聯邦公報》正式發布後三十天。
OCC 發布了兩份更新的政策手冊,以及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合發布的最終規則。它還提出了一項單獨的規則,將銀行法律違規分為「實質性」和「技術性」兩類。
這些手冊確立了當前的OCC政策,而法律違規框架仍是一項提案。除非OCC完成聯邦規則制定程序,否則其條款不會具有約束力。
OCC監管將聚焦於重大財務風險
修訂後的執法手冊確立了三項原則:升級、量身定制以及將糾正措施限制在解決特定缺陷所需的範圍內。
OCC表示,執法回應應與風險相稱且可預測。檢查員在決定是否採取正式行動時,必須考慮財務風險、法律違規以及機構的規模和複雜性。
此框架不要求對每家銀行進行相同處理。大型或複雜機構的某項做法可能觸發執法行動,而社區銀行的類似行為則不會。
OCC表示,大型機構面臨更高的監管期望,因為其運營和失敗可能帶來更廣泛的財務風險。該方法仍要求檢查員將回應與特定缺陷聯繫起來。
貨幣監理長Jonathan Gould將這些變化描述為回歸「基於風險的監管」。他聲稱這種方法將提高一致性,這是一個政策目標,其結果將取決於檢查員的執行。
「需關注事項」獲得較窄的標準
「需關注事項」(MRA)是一項監管指令,要求銀行董事會和管理層糾正缺陷做法。MRA通常不是公開的執法命令。
OCC首次公開發布其專門的MRA手冊。該文件要求檢查員使用與財務風險相關的因素來量身定制MRA,並將其發布限制在符合新標準的行為上。
OCC-FDIC聯合最終規則將不安全或不健全的做法定義為產生重大財務風險的行為。它還修訂了監管機構何時可以發布涉及安全、健全性和法律合規的MRA。
該規則旨在減少主要基於政策、文書或內部流程的MRA,當這些缺陷不產生重大財務風險時。它不會在薄弱控制產生重大傷害或法律違規時阻止行動。
擬議的OCC規則創建了兩類違規行為
根據提案,OCC僅在違規行為構成實質性時,才可發出MRA。
當違規行為的性質、持續時間、頻率或嚴重程度可能對銀行或其客戶產生重大影響時,該違規行為即屬實質性。至少必須適用五項標準中的一項。
這些標準涵蓋系統性模式、超過最低限度的財務影響、不準確的賬簿和記錄、客戶損害或賠償,以及內部人員不當行為或自我交易。
技術性違規不會支持執法行動或MRA。檢查人員可以要求銀行糾正,但不能指定方法或要求無關的補救措施。
這並不意味着技術性違規可以被忽略。銀行仍須遵守適用法律並糾正已識別的問題。
意見提交截止日期為通知在《聯邦公報》公佈後30天。由於OCC宣佈提案時尚未確定具體日期,因此該機構未提供固定截止日期。
加密銀行同樣受此監管框架約束
這些變更適用於所有OCC監管的國家銀行、聯邦儲蓄協會和聯邦分行。這包括從事數字資產託管、穩定幣儲備管理或區塊鏈結算的聯邦監管信託銀行。
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道,OCC已將允許的數字資產銀行活動恢復至其標準監管渠道,此前撤回了多項特別限制和聲譽風險參考。
修訂後的框架並未授予銀行新的加密權力,也未移除涉及資本、流動性、網絡安全、制裁、反洗錢控制或消費者保護的要求。
其相關性在於檢查人員如何對加密貨幣機構的缺陷進行分類。輕微的文檔錯誤可能被視為技術性問題,而託管失敗、記錄不準確、客戶損失或系統性合規問題則可能被視為實質性問題。
在相關報道中,Circle獲得最終批准,成立一家聯邦監管的數字資產信託銀行。其他加密公司正在推進有條件章程申請。
銀行、行業團體和消費者權益倡導者現在可以就擬議的區分是否提供了有用的統一性,或過度限制了監管干預發表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