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提出一项规则修正案,该修正案将豁免欧盟债务的期货交易,并开放60天的公众评论期。
摘要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希望将欧盟债务纳入规则3a12-8下的豁免范围。
- 该豁免仅适用于合格期货合约的营销和交易。
- 如果修正案生效,欧盟债务期货将属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专属管辖范围。
- 联邦证券法将继续适用于基础欧盟债务的发行。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案将涵盖欧盟债务期货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在8月28日的提案中表示,希望将欧盟发行的债务添加到1934年证券交易法规则3a12-8所涵盖的外国政府证券中。
根据该修正案,与欧盟债务挂钩的合格期货合约可以在美国或向美国人提供、销售或确认,其监管框架与指定外国政府发行的债务期货相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对这些合约拥有专属管辖权。
这一变更不会给予欧盟债券美国证券法的一般豁免。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说法,该指定仅适用于期货营销和交易,而基础债务的发行仍将受联邦证券要求的约束。
规则3a12-8已经涵盖了包括英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以及其他几个外国政府在内的政府债务。该规则包含了11个欧盟成员国,但欧盟作为一个机构发行的债务并未包含在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保罗·阿特金斯表示,这一差异导致类似的债务工具受到不同的监管待遇。
“长期以来,像这样的差距——几个欧盟成员国的债务被涵盖,但欧盟本身的债务却没有——恰恰造成了那种不一致,导致市场混乱而非信心,”阿特金斯说。
欧盟债务豁免范围将很窄
为了该规则的目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议将欧盟债务义务定义为欧盟委员会代表欧盟发行的债务,前提是该借款构成欧盟的直接和无条件义务。
拟议的措辞遵循了欧盟委员会官方文件中使用的结构。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拟议发布,虽然欧盟委员会执行发行,但欧盟作为发行人和债务人。
合格合约还需要满足该规则的现有条件。规则3a12-8适用于未根据证券法注册且未由注册的美国存托凭证代表的债务证券。豁免涵盖的期货必须在交易委员会交易,并满足该规则的外国交割、清算和抵消要求。
规则3a12-8创建于1984年,最初涵盖英国和加拿大政府发行的债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后来增加了更多外国政府,因为监管机构允许美国投资者在不将每份合约视为证券期货的情况下,进入与海外主权债务挂钩的期货市场。
欧盟债务仍在该规则之外,因为欧盟不是一个民族国家。然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表示,欧盟具有独特的经济和制度特征,并越来越被市场参与者视为主权发行人。
该修正案将把欧盟添加到指定外国政府证券的定义中,而不会改变已适用于该规则所列政府的现有要求。因此,投资者和市场运营商在美国营销或交易欧盟债务期货时,需要遵守相同的条件。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将监管合格的欧盟债务合约
将欧盟债务纳入规则3a12-8将使合格期货排除在证券期货的法律定义之外。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说法,这些合约将属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的专属权限,与已涵盖的11个欧盟成员国债务挂钩的期货待遇一致。
阿特金斯將這項提案描述為「實務上的協調」,並表示這是建立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與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合作保護投資者的基礎上,同時填補兩機構規則之間的差距。
對於美國市場參與者而言,該提案將提供一條明確的路徑,以透過提供直接存取的外國交易委員會,取得符合資格的歐盟債務期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表示,此類合約可提供避險和風險管理的機會,但須遵守《商品交易法》和規則3a12-8中現有的保障措施。
標的資產與其相關衍生性商品之間的區別,也出現在美國加密貨幣市場中。正如crypto.news先前報導,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比特幣指數選擇權的審查引發了一場管轄權爭議,即直接基於比特幣的合約是否應完全歸屬於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的規則之下。
在該案例中,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集團主張比特幣是非證券商品,而追蹤其價值的選擇權屬於商品選擇權交換。那斯達克PHLX則認為,聯合監督可以提供合規途徑,儘管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將此事提交委員會全面審查時,尚未解決管轄權挑戰。
歐盟債務期貨提出了一個不同的法律問題,因為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議使用其在《交易法》下的權力,將標的債務指定為豁免證券,僅限於特定目的。與懸而未決的比特幣選擇權爭議不同,該提案明確將符合資格的期貨合約分配給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同時保留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對標的證券發行的監督。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規則制定也涵蓋加密貨幣託管和發行
除了處理外國政府債務的工作外,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也繼續在單獨的程序中為數位資產制定規則。該機構於8月25日將針對加密貨幣託管要求的擬議修正案提交給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
根據聯邦監管議程,託管專案將處理註冊投資顧問和投資公司如何持有客戶和基金資產(包括加密貨幣)的問題。在白宮審查結束且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委員投票決定是否發布該提案之前,完整要求不會公開。
7月,委員會也將加密貨幣發行、經紀商要求和市場結構列入其2026年議程。其中一個專案涉及某些加密貨幣發行的豁免和避風港,另一個則審查處理數位資產的經紀商的財務責任規則。
該機構於8月18日發布了長達402頁的加密資產監管提案。該文件提出了一項新創豁免,涵蓋四年內最高500萬美元,以及一項在滾動12個月期間最高7500萬美元的籌資豁免。
另一個單獨的避風港可能允許符合條件的代幣在發行人永久停止其承諾進行的基本管理工作後,失去其投資合約地位。加密資產監管提案的評論期將在聯邦公報發布後開放60天。
對於歐盟債務修正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將在聯邦公報上發布擬議發布,然後接受60天的評論。該機構已要求市場參與者解決包括歐盟債務期貨的存取、可用的投資者資訊、可能的成本,以及規則3a12-8是否應涵蓋更多政府或機構的債務等問題。






